发布时间:2025-02-21 17:48:01    次浏览
晨报讯近日,安诺线暖经销商王先生遇到不少顾客上门投诉产品问题,但是当王先生向供销商反映时,供销商却不负责。事件:王先生是合肥安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踢脚线采暖产品的经销商,当初安诺负责人对他保证说这款产品各方面都很出色,并且承诺有任何问题都包售后。由于产品质量出了问题,王先生作为经销商,只好先垫付赔偿,然后再找总公司索要赔偿。可是,当王先生找到总公司后,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脱。记者帮忙:记者电话联系到安诺公司的营销总监唐翔宇,他坚决表示:“公司的任何产品都没有问题,都有质检报告。”然后称在开会,不便接受采访。北京盈科(合肥)事务所的胡瑾律师说,经销商与供货商之间的关系,要通过正式合同来维系,如果产品的规格与当初合同所述的差别甚大,可以先协商解决,如果企业确实存在欺诈行为,受害人可以向工商检查部门进行投诉,并且可以向法律部门提起诉讼,进入司法阶段,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受害者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,并逐令赔付。